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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 引 号  1438332361/zfw/2025-0000203  发布机构  临沂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存放位置   公开日期  2025-06-11
 文  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信息名称  关于征集临沂市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违法违规专项治理整改技术服务机构的通知

关于征集临沂市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违法违规专项治理整改技术服务机构的通知

2025-06-11   作者: 点击数:  

各县区住房城乡建设局、行政审批服务局、消防救援大队,临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园区建设办公室、临沂沂河新区规划建设局、临沂临港经济开发区建设局,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山东省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违法违规专项治理行动方案》(鲁建消字〔2024〕7号)《临沂市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违法违规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临建发〔2025〕6号)文件精神,扎实推进我市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违法违规专项治理行动,规范整改技术服务行为,现面向社会征集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违法违规专项治理整改技术服务机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范围

从事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施工图审查、施工、消防技术服务等相关企业、单位。

二、整改技术服务机构基本条件

(一)基础条件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相关资质或符合相关从业条件。

2.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和必要的技术设备、设施,满足消防安全评定和整改技术服务工作需要。

3.具有健全的技术管理和质量保证体系,近3年内未因违反工程建设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受到行政处罚,未被列入失信黑名单。

(二)技术力量条件

1.技术负责人。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排水和暖通)、注册电气工程师或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执业资格,具有不少于5年建设工程消防设计、施工或验收经历,从事过竣工验收消防查验或者现场评定工作,近5年内未因违反工程建设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受到行政处罚。

2.项目负责人。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一级注册建造师、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执业资格,未因违反工程建设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受到行政处罚。

3.专业技术人员。不少于5人,涵盖建筑、给排水、暖通、电气、消防等专业,并有建设工程消防审验相关工作经历。其中,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及专业技术人员应在“社会消防技术服务信息系统”注册登记。

三、服务范围

按照《临沂市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违法违规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山东省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违法违规专项治理问题项目消防安全评定技术要点》等要求,为我市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违法违规专项治理行动中纳入“问题项目数据库”的问题项目提供以下技术服务:

1.消防安全评定。对问题项目的建筑防火、消防设施等进行检查、测试和评估,出具评定报告,明确存在的问题和整改建议。

2.整改方案制定。根据评定结果,结合项目实际情况,制定科学合理的整改方案,包括技术措施、评定建议、标准依据等。

3.技术指导、咨询、出具复审意见。在问题项目整改过程中,提供技术指导和咨询服务,确保整改工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要求。

4.整改方案审查。对整改技术服务机构提交的整改方案进行全面审查,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及项目实际情况,评估方案的可行性、合规性与合理性,提出专业审查意见,确保整改方案科学有效、切实可行。

5.其他与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违法违规专项治理相关的技术服务。

四、服务时限

自纳入技术服务机构库之日起1年内有效。有效期届满后,根据专项治理工作需要,经审核合格的可申请延续。

五、服务要求

(一)机构责任

1.严格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及相关工作要求开展技术服务活动,对出具的评定报告、整改方案等技术成果负责,确保其真实、准确、完整。

2.建立健全服务质量管理制度,加强对从业人员的管理和培训,确保从业人员具备相应的专业能力和职业素养。

3.与建设单位签订服务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按照合同约定的内容和标准提供服务,不得擅自转包、分包服务项目。

4.参与建设工程违法违规专项治理的整改技术服务机构人员应与提报的《临沂市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违法违规专项治理整改技术服务机构信息表》人员信息相对应,严禁造假、代签等行为,一经查实,取消其单位服务资格。如有人员变化,应重新提交相关材料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方可参与。

(二)从业人员要求

1.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须亲自到现场实地开展工作,确保服务过程的真实性和可靠性。

2.严格遵守职业道德和保密规定,不得泄露委托人的商业秘密和技术信息。

3.不得明示或暗示建设单位违反建设工程法律法规和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不得出具虚假、失实文件。

六、申请流程

(一)自愿申请

符合条件的单位自愿申请,填写《临沂市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违法违规专项治理整改技术服务机构信息表》(附件1),并提供以下材料(均需加盖单位公章):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相关资质证书副本原件扫描件;

2.技术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及专业技术人员的身份证、执业资格证书、职称证书、社保缴费证明原件扫描件;

3.办公场所产权证明或租赁合同原件扫描件;

4.技术设备、设施清单及检定/校准证明原件扫描件;

5.法人代表声明。

(二)审核推荐

1.县区推荐。申请单位优先向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的县区住房城乡建设部门提交申请材料。县区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联合行政审批等部门按照本通知要求对申请材料进行核查,核查合格的,填写《临沂市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违法违规专项治理整改技术服务机构推荐表》(附件2),连同申请材料一并报送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市级直接申请。申请单位也可直接向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提交申请材料,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联合市行政审批服务局进行核查。

(三)确定与公布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联合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市消防救援支队对申请材料进行复核,符合条件的录入临沂市建设工程消防审验违法违规专项治理整改技术服务机构库,并向社会公布,供责任主体自主选择。

七、监督管理措施

(一)日常监督

各县区住房城乡建设、行政审批应加强对辖区内技术服务机构的日常监督管理,定期对其服务质量进行检查和评估,建立信用档案。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联合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将不定期对技术服务机构的服务情况进行抽查。

(二)违规处理

技术服务机构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一经发现,立即停止其信息采集,取消其在临沂市的服务资格,纳入失信黑名单,并依法依规予以处理:

(1)出具虚假、失实评定报告或整改方案的;

(2)不按照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和相关规定开展技术服务活动的;整改方案存在明显降低工程质量标准或违反国家强制性条文的;

(3)擅自转包、分包服务项目或冒用其他机构名义从事技术服务活动的;

(4)泄露委托人商业秘密或技术信息的;

(5)拒绝接受主管部门监督管理或在监督检查中弄虚作假的;

(6)其他违反法律法规和本通知要求的行为。

对因技术服务机构的违法违规行为导致问题项目整改不合格或发生消防安全事故的,依法追究其相应的法律责任。

八、时间安排

申请单位应于2025年6月17日前将申请材料报送至县区住房城乡建设部门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逾期不再受理)。

由县区住房城乡建设部门牵头,于2025年6月18日前将推荐材料报送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逾期不再受理)。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联合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市消防救援支队在收到申请材料后进行审核,并及时公布纳入机构库的名单。

九、联系方式

地址:临沂市政务服务中心1336室

联系电话:0539-7673618

公务邮箱:lyszjjxfysk@ly.shandong.cn

附件:1.临沂市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违法违规专项治

     理整改技术服务机构信息表

    2.临沂市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违法违规专项治

     理整改技术服务机构推荐表

临沂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临沂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临沂市消防救援支队

2025年6月11日


  
附件【临沂市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违法违规专项治理整改技术服务机构信息表.docx
附件【临沂市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违法违规专项治理整改技术服务机构推荐表.docx
上一条:临沂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临沂市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违法违规专项治理整改技术服务机构名录(第一批)的公示
下一条:2025年5月16日-2025年5月31日消防验收项目情况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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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临沂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地址:临沂市北京路8号市政务服务中心16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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