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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 引 号  1438332361/zfw/2024-0000536  发布机构  临沂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存放位置   公开日期  2024-10-08
 文  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信息名称  关于做好物业管理活动“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检查工作的通知

关于做好物业管理活动“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检查工作的通知

2024-10-08   作者: 点击数:  

市公安局、市市场监管局、市消防救援支队,各县区住建局:

根据省住建厅、省公安厅、省市场监管局、省消防救援总队《关于做好物业管理活动“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检查工作的通知》的要求,近期,市住建局会同市公安局、市市场监管局、市消防救援支队对物业管理活动进行监督检查,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检查部门及检查对象

对物业管理活动的监督检查由物业主管部门牵头发起,公安机关、市场监管和消防救援机构配合,检查对象为随机抽取的物业服务企业。请县区及时登录省政府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平台(政务外网:http://59.206.216.164:8080/succezbi/)获取检查对象名单。

二、检查时间

2024年10月9日至11月15日

三、检查内容

物业主管部门检查事项为:物业管理活动的监督检查。检查内容为:检查物业服务企业是否依法承接退出项目;是否依法依约提供维修、养护、清洁、绿化等服务,维护物业服务区域内的基本秩序;是否落实安全生产责任;是否依法使用公共部分,是否擅自占用、挖掘物业管理区域内的道路、场地,是否擅自改变物业管理区域内按照规划建设的公共建筑和共用设施用途,是否擅自利用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经营,是否未经同意改变物业管理用房的用途,是否挪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是否依法报送报告信息。

公安机关检查事项为:保安服务活动监督检查。检查内容为:备案情况;保安员持证情况;保安服务中涉及的安全技术防范产品、设备安装、变更、使用情况;保安服务管理制度、岗位责任制度保安员管理制度和紧急情况应急预案建立落实情况;监控影像资料、报警记录留存制度落实情况;自行招用的保安员及其服装、保安服务标志与装备管理情况;保安员在岗培训和权益保障工作落实情况;被投诉举报事项纠正情况等。

市场监管部门检查事项为:价格行为检查。检查内容为:检查物业服务企业对物业公共服务费、机动车停放费等项目收费是否合规;检查物业服务企业是否严格执行明码标价制度;检查物业服务企业委托代收费过程中是否向业主收取手续费等额外费用;检查物业服务企业代为收取的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经营收入和车位场地使用费等收益资金公示是否规范。

消防救援机构的检查事项为:对居民住宅区以外的物业服务企业实施消防监督检查。检查内容为:是否制定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是否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是否委托消防技术服务机构每月对管理区域内的共用消防设施进行维护管理,每年对建筑消防设施进行全面检测;是否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配置消防设施器材,设置消防安全标示,并定期组织检验、维修,确保完好有效;是否落实每日防火巡查,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畅通,并建立巡查记录;是否定期对职工、保安人员进行消防安全培训、组织消防演练。

四、检查人员

请各县区物业主管部门、公安机关、市场监管部门、消防救援机构将已经录入省“双随机、一公开”平台的具有执法证件的执法人员与检查对象进行随机匹配。各县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选取相关领域专家协助开展检查工作。

五、其他要求

各县区物业主管部门根据“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平台派发的检查对象选定本县区内的物业服务项目,原则上一家检查对象抽取一个本县区内的物业服务项目。请各县区物业主管部门将抽取的物业服务项目信息及时告知公安机关、市场监管和消防救援机构,开展联合检查。

各县区要健全工作机制,统筹执法资源按照省“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通知要求开展检查工作,检查工作原则上于11月15日前结束,检查结束后15个工作日内登陆平台录入检查结果,并将检查情况分别报送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公安局和市消防救援支队。

临沂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临沂市公安局

临沂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临沂市消防救援支队

2024年10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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