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建发〔2022〕26号
各县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临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园区建设办公室,临沂经济技术开发区园区建设局,局机关相关科室、局属相关单位,各开发、施工、监理、供水、燃气企业现将《住建领域防汛紧急处置及转移避险方案》印发给你们,请抓好贯彻落实。
临沂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6月13日
住建领域防汛紧急处置及转移避险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住建领域防汛抗灾工作,加强突发事故处理能力及紧急救援的快速反应和协调水平,制定住建领域防汛紧急处置及转移避险方案。
一、领导机构
1、综合协调组:
组 长:赵 明(党组书记、局长)
成 员:张永飚、熊珂安、刘兴旺、马震
2、房屋市政工程工地防汛领导小组:
组 长:熊珂安(党组成员、副局长、二级调研员)
副组长:陈云祥(二级调研员)、王敬远(二级调研员)
成 员:赵炬、杨翰祥、金飞跃、周东辉
3、城市供水行业防汛领导小组:
组 长:张永飚(党组成员、副局长、市城乡建设服务中心主任)
副组长:吕来生(市城乡建设服务中心副主任)
成 员:王尊、卢兆曾
4、燃气行业防汛领导小组:
组 长:张永飚(党组成员、副局长、市城乡建设服务中心主任)
副组长:吕来生(市城乡建设服务中心副主任)
成 员:王尊、冯俊达
5、物业管理行业防汛领导小组:
组 长:刘兴旺(党组成员、供热和住房保障中心主任)
副组长:梁家欣(供热和住房保障中心副主任)
成 员:王绍娟、王全文
6、农村危旧房屋防汛领导小组:
组 长:马震(党组成员、四级调研员)
副组长:李爱军(市城乡建设服务中心副主任)
成 员:张振宇、张茗茗
各县区(开发区)住建部门要结合当地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方案,成立相应的工作领导机构。
二、工作制度
(一)应急值守。实行汛期24小时值守制度和领导带班制度,预警期间主要领导及相关人员坚持在岗、在职、在责,保持通讯畅通,确保汛期指挥系统顺畅、快速、准确、高效。加强应急队伍建设和应急演练,督促各施工、供水、燃气、物业企业及时补充、更新防汛物资,对机械设备进行全面保养,提高对突发事件、险情事故的防范应对处置能力。
(二)预警措施。关注强降雨等极端天气对施工现场作业带来的不利影响,及时停止相关危险作业,加强施工现场“最后一公里”的预警和应急响应。复工前,参建单位组织安全条件自查并经住建部门验收后方可复工。
(三)信息传达。1、当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宣布启动防汛、防风、防暴雨应急响应时,我局同时启动相应类型(级别)的应急响应,视情相应做好队伍预置、参与会商、参与联合值守、派出工作组等措施。根据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发布的应急响应转变或终止的指令,转变或终止本单位应急响应措施。
2、当灾害超出领导小组处置能力时,由灾害涉及小组组长向市防汛抗旱指挥部请求支援,同时向综合协调组汇报。
3、房屋市政工程工地防汛领导小组牵头加强与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应急管理局、气象局等有关部门沟通,及时了解气象变化趋势,通过电话、短信、微信等方式将相关预警信号发布到其余各领导小组,各领导小组督促和指导相关行业迅速落实相关防范措施。
各县区(开发区)住建部门防汛领导机构与市住建局领导机构保证联系畅通,落实各项防汛措施,当灾害超出县区住建部门处置能力时,及时向当地防汛抗旱指挥部请求支援。
(四)检查督导。房屋市政工程工地领导小组按时将有关汛期安全生产的指示和要求传达到各施工现场,及时发布有关预警信息,督促有序开展汛期防范应对工作,并对全市在建工地防汛措施落实情况开展抽查,对发现的隐患责令限期整改,不及时落实整改的,责令停工整改,并依法依规从严处理。对接到停工、人员撤离等指令拒不执行的,予以严肃处理。
城市供水行业防汛领导小组督促供水企业针对供水厂厂区沟渠、带电设施及电缆、配电房等重点部位,进行全面防汛专项检查,提前做好加高、清理工作,防止雨水倒灌。对重点防范的加矾、加氯间进行全面维护,更换易损配件,确保设备正常运行;定期组织人员对净化间、构筑物、取水口隔栅进行清洗、清理,确保水质卫生。密切注意气象变化,加强信息沟通,全程监控进厂水、滤前水、滤后水、出厂水水质情况,根据实际情况增加检测频次,合理控制投药量、加氯量,确保水质安全。
燃气行业防汛领导小组做好汛期燃气行业安全生产工作,加强燃气场站和市政燃气管网的监管。加强重点区域防范,督促管道燃气公司强化管理,针对市政燃气管网过桥、低洼地段重点监控,发现突发情况及时汇报,确保供气安全。对临山、河、沟的液化石油气储配站、低洼地点的供应站,要求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并完善应急预案,发现洪涝、滑坡地质灾害,及时处置。
物业管理行业防汛领导小组应选取低洼、易淹地带的物业小区,重点对住宅小区地下空间排水设备运行、地下车库防浸水措施、既有多层住宅加装电梯等情况进行检查,查看各物业企业对管理区域内水系、窨井及排水管网等设施检查维护情况,沙袋、防雨布、挡水板、铁锹、抽水泵等防汛物资准备情况。
农村危旧房屋防汛领导小组督导县区把地质灾害易发区域、汛期洪涝易发区域、已受洪涝灾害区域作为排查重点,压实对农村危房改造对象房屋安全隐患排查责任,深入排查房屋受灾致危及周围安全隐患情况;对因暴雨汛情和洪涝灾害出现房屋裂缝、漏雨等情况的,及时采取“防控、修缮”等方式加快治理改造;对存在无法加固或受溃堤等危险情况影响的危房,立即采取“腾空、转移”等方式,及时消除安全隐患,杜绝伤亡事故。
三、防汛紧急处置及转移避险方案
(一)房屋市政工程工地防汛紧急处置及转移避险方案
1、遇雷雨天气停止土石方机械作业;现场施工人员远离这些高大设备和设施;不在陡坎、陡坡地停留;
2、遇到6级以上大风等恶劣天气,停止脚手架的搭设和拆除。
3、在防台防汛防雷期间,安排专人重点负责施工现场重要部位的保卫工作,及时组织人员安全撤离;
4、安排专人负责落实疏散人员的临时场所。
5、如遇到停电情况,需做好以下工作:(1)对可能造成的不稳定秩序及时进行排解。(2)充分了解停电的原因及可能恢复供电的时机。(3)有序地组织人货两用电梯内人员的安全撤离。(4)分别切断各路分箱、分配电箱、开关箱的电路。(5)立即切断总配电房的电源开关,离开时锁好门。(6)有序地组织混凝土浇捣的质量控制,避免造成严重的质量事故。(7)检查大型机械如塔员、人货电梯、井架等停止运行后的状态及限位效果。(8)检查正在使用的各种小型机械待机情况,确保供电后安全、有序地恢复工作。(9)检查发电机,准备启动发电机供应项目日常生活用电。(10)有效地保证现场照明,保证地下室照明。
(二)城市供水行业防汛紧急处置方案
1、对于大面积停水事故,立即联系消防、园林等单位安排应急送水车,确保群众生活用水。
2、因不可抗力原因造成停水的,在保障群众的基本饮水需求的前提下,积极抢修供水设施、设备,尽快恢复供水。
3、供水机电设施、设备遭受破坏而造成重大供水事故时,立即报告公安部门,保护好现场,组织人员抢修。
(三)燃气行业防汛紧急处置方案
1、组织人员分片对管网区域进行巡查;特别对淹没区域的燃气管道进行密集巡查,观察淹没管段压力变化,有无燃气泄漏情况,根据现场实际情况是否采取停气措施。赶赴现场的第一人为现场临时负责人,直至应急抢险到达现场为止;洪涝退离后,组织人员分片区对淹没区域进行检查,确定管道和其它燃气设施有无损坏,判断其是否能安全运行。
2、做好站区排水沟渠、下水道的检查和疏通及排水、抽水等工作。
3、对埋地管道覆土、架空管道支架、临近墙基、过河管道、阀门井和调压站点等进行检查,并进行必要的加固工作。
(四)物业管理行业防汛紧急处置及转移避险方案
1.提前检查疏通地面和屋面排水沟,清理化粪池和污水井、检查排水主管与市政管网接口,保证畅通。
2.检查排污水泵,保证重要位置(发电机房、水泵房、配电房)等位置的污水泵能自动运行。
3.检修备用发电机和控制线路,保证应急电源的安全可靠。
4.检查设备机房应急照明。
5.检查小区避雷系统。
6.检查外墙立面,通知住户,整理阳台、屋顶花园、清理高空搁置物,雨棚。
7.确定应急情况车辆和人员的疏散路线和位置。
8、若雨水灌入地下车库,及时通知工程人员启动污水泵排水,并及时通知车主,组织疏通车辆撤离车库。
( 五)农村危旧房屋防汛紧急处置及转移避险方案
1、房屋安全事故发生后,事故现场人员应当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组织开展抢险救援工作,防止事故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注意保护好事故现场。
2、乡镇(街道办事处)和有关部门要按照相关规定,迅速组织抢救,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服从指挥、调度,积极配合救助,将事故损失降到最低限度。
3、实施快速应急响应和快速抢险,相关部门、救援机构必须第一时间到达事故发生地,相应的救援抢险设备也必须迅速到达。
4、划定危险区域、设置警戒标志、事故现场禁止人员进入、疏散并妥善安置群众、组织现场搜救工作,必要时采取强制撤离措施,防止事故扩大;在开展应急抢险救援过程中,协调好各种抢险救援力量,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防止在抢险救援过程中发生其他意外事故。
5、房屋安全事故发生后,迅速对事故现场进行清理,排除障碍,保障周边安全,恢复交通畅通。
6、建立应急通讯保障系统,配备无线对讲机等通讯设备,确保在电网毁坏、蜂窝网络停用时可以与外界保持联络。
文字解读:关于印发《住建领域防汛紧急处置及转移避险方案》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