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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 引 号  004448478/2026-00221  发布机构  临沂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含住房)  公开日期  2026-08-24
 文  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信息名称  对市二十届人大六次会议第20260349号建议《关于规范居民社区电动自行车集中充电管理的建议》的答复

对市二十届人大六次会议第20260349号建议《关于规范居民社区电动自行车集中充电管理的建议》的答复

2026-08-24   作者: 点击数:  

办理类型:A

临建建议字〔2026〕34号

对市二十届人大六次会议第20260349号

建 议 的 答 复

任玉勇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规范居民社区电动自行车集中充电管理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您深入剖析了当前社区电动自行车集中充电存在的成本偏高、设施不足、管理薄弱等突出问题,从强化规划建设标准、构建一体化监管体系、加大市级资源统筹等方面提出系统性建议,问题精准、举措务实,对提升我市充电设施建设管理水平具有重要指导意义。市住建局作为主办单位,会同市市场监管局等协办单位认真研究、逐项落实,有关工作情况如下:

一、强化基础设施规划建设标准与保障

市住建局将充电设施建设作为消除安全隐患、保障民生安全的重点工作,全面推进应建尽建。经摸排,全市住宅小区电动自行车保有量约153万辆,按省级配建标准(1:5)应建充电端口约30.8万个;截至目前,全市已建成充电端口48.29万个(含小区外1.57万个),配建比达1:3,超额完成阶段性目标,3565个住宅小区实现充电设施基本全覆盖。

推进中坚持分类施策,新建小区严格落实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同步交付;老旧小区结合改造补齐设施;空间紧张小区推动共享充电资源。下一步,我们将刚性落实配建要求,持续扩大覆盖、优化布局。

二、构建一体化运营监管服务体系

聚焦“三分建、七分管”,压实全链条管理责任。一是将充电设施运维纳入物业考评与信用管理,督促物业落实巡查、劝阻、报修责任;二是组建专职安全员开展常态化巡查,制止进楼入户、飞线充电;三是全市安装电梯阻车系统14425台,严防电动车上楼;四是指导县区试点智慧充电平台,推行“一车一码”可追溯管理。同时,积极协调市场监管、消防等部门建立联合执法、信息共享机制,形成监管合力;推动充电设施接入市级物业监管平台,实现统一管理、规范服务。

三、规范充电价格管理,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充电费用由电费+服务费构成,电费执行政府定价,服务费实行市场调节价,须分别标示、分别计价。市住建局配合市发改委完善价格形成机制,督促物业协助做好明码标价与政策宣传。市市场监管局同步强化价格监管,一是严格落实明码标价,要求在现场、小程序、公众号醒目公示电价与服务费标准;二是充电后向用户推送明细账单,不得收取未标明费用;三是2025年出动执法人员969人次,检查小区399个、运营企业276家、设施767处,整改标价不规范问题59家。下一步,将持续加大巡查执法力度,严厉打击价格违法;引导运营企业合理定价,支持业委会、物业择优引入优质运营商,协商优惠服务费,切实降低群众充电成本。

四、加大市级资源统筹与试点支持力度

对您提出的将罗庄区列为市级充电设施建设与规范化管理试点区的建议,经研究予以采纳。罗庄区老旧小区多、需求集中,试点代表性强。市住建局将从三方面重点支持:一是老旧小区改造政策倾斜,优先配套充电设施;二是强化业务指导,推动社区、物业、运营商协同管理;三是总结可复制经验在全市推广。

感谢您对我市电动自行车充电管理工作的关心与支持。我们将认真吸纳建议,持续强化部门协同、狠抓建设管理、规范收费行为,全力为居民营造安全、便捷、经济、有序的充电环境。

以上答复如有不当之处,敬请批评指正。诚挚感谢您对住建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真诚欢迎您在今后的工作中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祝您身体健康、工作顺利!

临沂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6年5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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