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类型:A
临建建议字〔2026〕42号
对市二十届人大六次会议第20260407号
建 议 的 答 复
牛军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提升我市老旧小区的整体价值和居住环境持续推进加装电梯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政策优化与立法保障
根据《临沂市既有住宅加装电梯管理办法》(临政办字〔2022〕9号)第七条“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应当征求该单元全体业主的意见。既有住宅加装电梯的,应当由该单元房屋专有部分面积占比三分之二以上且人数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参与表决,并经参与表决专有部分面积四分之三以上且参与表决人数四分之三以上的业主书面签署同意意见”。该规定是经过长期调研并广泛听取居民意见后形成的科学决策,既保障了多数业主的合理诉求,又兼顾了低层住户的合法权益。下一步,我们将结合试点经验,进一步优化表决机制。
近年来,国家层面先后出台《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方案》(国发〔2024〕7号)和《推动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领域设备更新工作方案》(建城规〔2024〕2号),明确结合城市更新、老旧小区改造,支持老旧小区加装电梯。市财政局高度重视该项工作,在经济形势下行、收支矛盾异常突出的情况下,多渠道筹措资金,多层次支持老旧小区加装电梯。
二、居民共识与矛盾调解
鼓励各街道牵头建立“社区+业委会+物业+居民代表”四方协商机制,融合住建、市场监督管理等部门人员及专业律师、工程师力量,提供政策咨询、技术指导、矛盾调解“一站式”服务。定期开展加梯政策宣讲会、意见恳谈会,形成问题收集、协商、反馈的闭环管理,积极推进这项惠及民生的工作顺利开展。
三、资金筹措模式创新
拓宽资金渠道,强化政策保障。优化财政补贴政策,对采用集中采购、连片加装的项目提高补贴标准;充分落实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住房公积金用于加装电梯的政策,简化提取流程。试点探索“共享电梯”模式,破解部分小区户数少、资金筹措难的问题。
四、审批流程简化与效率提升
按照《临沂市既有住宅加装电梯管理办法》《既有多层住宅增设电梯“一件事”》等规定,通过升级信息化系统、优化办理流程等措施,设立“一站式”综合服务窗口,实现了电梯加装“一窗受理、并联审批、限时办结”的便捷程序,简化审批环节,减少材料提交,提高了办事效率。同时,在各街道设立实体化“加梯服务中心”,鼓励对同一小区或相邻小区多单元连片加装,集中办理,让加装电梯业主更省心、省事、省力。
五、后期维护与长效管理
试点推行工程质量潜在缺陷保险制度,要求加梯项目投保相关保险,降低工程质量风险。探索由电梯企业或第三方专业机构负责电梯终身维保的“全包”模式,明确维保责任和资金来源。推动建立电梯运维监管平台,对已加装电梯的运行状态、维保记录进行实时监管,保障居民出行安全。
六、质量安全监管
老旧小区电梯加装是适应老龄化需求、方便居民出行、提升群众生活品质的一项重要民生工程。根据《临沂市既有住宅加装电梯管理办法》(临政办字〔2022〕9号)第七条“施工单位应当严格按照公示的开竣工日期完成电梯加装工程。”第十八条:“建设单位对加装电梯工程施工全过程的安全负总责,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和电梯安装企业等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承担相应责任。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部门应当做好加装电梯工程施工过程中的质量安全监督指导工作;市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做好电梯安装的质量监督工作。”第十九条:“工程竣工后,建设单位应组织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共同实施工程质量竣工验收。特种设备检验机构按照规定进行电梯监督检验,依法出具检验合格报告”。严格按照要求,制定了加装电梯工程的质量、安全和监管程序。
下一步,市住建局将继续加强与财政、市场监督管理等部门的协调配合,共同推进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作,切实解决老旧小区居民上楼难问题,提升居民的幸福感、获得感和安全感。
以上答复如有不当之处,敬请批评指正。诚挚感谢您对住建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真诚欢迎您在今后的工作中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祝您身体健康、工作顺利!
临沂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6年5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