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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 引 号  004448478/2026-00224  发布机构  临沂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含住房)  公开日期  2026-08-24
 文  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信息名称  对市二十届人大六次会议第20260372号建议《关于规范引导乡镇、农村道路规划建设的建议》的答复

对市二十届人大六次会议第20260372号建议《关于规范引导乡镇、农村道路规划建设的建议》的答复

2026-08-24   作者: 点击数:  

办理类型:A

临建建议字〔2026〕38号

对市二十届人大六次会议第20260372号

建 议 的 答 复

尊敬的张祥伟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规范引导乡镇、农村道路规划建设的建议》(编号:20260372,以下简称《建议》)已收悉,《建议》里您提出的我市农村房屋建设过程中,出现住宅周边公共道路高低不平的现象,影响了群众出行。经市住建局近期到各县区调研时发现,您的《建议》中涉及的相关问题在部分县区确实存在,经与市规划、农业农村、交通部门沟通后,现提出以下办理意见:

一、落实相关文件要求,严格按照乡村建设规划指导乡镇履行监管职责

一是市住建局认真指导各县区住建部门,严格落实《山东省乡村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301号)和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等四部门《关于印发<临沂市农村自住建房“一件事”实施方案>的通知》(临自然资规字〔2025〕82号)等文件规定,根据各县区农村房屋建设相关要求,配合规划和国土部门,按照乡村规划,控制农村住房建设标高,并在审批、放线、施工、竣工验收过程中,不断加大巡查检查力度和频次,切实保障房屋和周边出行安全。

二是市农业农村局加强宅基地规范管理。下发《关于规范农村宅基地管理的通知》,转发《农村宅基地用地建房联审联办工作手册》、《信访手册》,多次组织业务培训,依法规范宅基地审批流程,指导县区完善乡镇联审联办机制,审批过程中需要资规部门审查用地建房是否符合规划、用地管制等要求,核发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强化农村宅基地规范审批管理、提升服务质效。

三是市交通运输局首先做好规划选址,把好规划源头关。做好全市农村公路骨干网规划编制,严格按照《农村公路条例》,做好分级负责、分类管理。农村公路建设应当依据国土空间规划科学合理选址,优先利用现有道路改建或扩建,不占或者少占耕地,节约集约用地。农村公路建设应与国道、省道建设衔接协调,促进城乡交通运输一体化。市交通运输部门在组织农村公路新建、改建项目时,严格按照规划确定的线位和标高进行设计施工,确保公路路基路面标高符合技术规范要求。在“十五五”综合交通运输发展规划编制过程中,市交通运输局统筹考虑农村公路与沿线配套设施的空间关系,从规划源头保障道路与周边环境的协调统一,避免道路与周边建筑标高不协调问题。其次,加强审批衔接,把好审批联动关。农村公路建设涉及土地和空间使用的合理需求纳入国土空间规划实施监督系统统筹保障。市交通运输部门在公路建设项目审批和设计文件审查中,重点关注路基路面标高与沿线地形地貌、周边建筑的协调匹配,确保道路建设与村镇整体布局有机融合。积极配合住建、自然资源等部门,在宅基地建房审批、村镇建设规划等环节加强信息共享和工作协同,共同推动形成“道路建设与宅基地建设标高协调、公共空间与私人建设统筹兼顾”的良好局面。

四是建立巡查机制,把好事后监管关。指导各县区对乡镇宅基地申请、审批加强监管,乡镇人民政府审批后应由联审联办机制相关单位落实申请审查到场、丈量批放到场、建成核查到场“三到场”要求,保证按审批要求建房。市交通运输部门依法加强对农村公路的巡查力度,按照农村公路“县道县管、乡村道乡村管”的原则和路长责任制管理要求,充分发挥县、乡、村三级路长和日常巡查队伍的作用。对巡查中发现的因建房抬高地基影响公路通行安全的问题,及时书面告知属地乡镇政府,配合做好督促整改工作。同时,依托“12345·临沂首发”等渠道广泛收集群众关于道路出行的诉求,及时回应、快速处置,切实保障群众出行安全便捷。

二、指导各县区住建部门加强宣传,提高群众知晓率

农村建房量多面广,市住建部门严格履行相关职责,指导各县区住建部门,加强对本县区各乡镇农村住房建设安全指导,通过到户宣传、发放明白纸、微信群、新媒体等形式,加强宣传力度,严格按照乡村规划和宅基地面积建房纳入宣传内容,对不按照相关要求开展农村房屋建设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及时进行提醒、告知,要求限期整改,整改完毕后方可继续施工。市农业农村部门下发《关于强化农村宅基地政策宣传加强农村建房日常巡查工作的通知》,要求通过入村宣传、媒体宣传、网络宣传等多种途径,深入宣传宅基地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提高农民群众知晓度,营造农村宅基地规范审批管理的良好氛围,提高农村村民依法用地,改变宅基地认识的误区。

三、将房屋建设标高等内容纳入乡村建设工匠培训内容

截至目前,市住建局牵头举办了五届临沂市乡村建设工匠技能竞赛,承办了一届省级乡村建设工匠技能竞赛,将各工种及住房抗震、设计规范、建设标高、安全等列入竞赛内容。并认真组织相关专家,将房屋设计、建设标高、与房屋周边环境协调一致、方便出行等内容纳入乡村建设工匠继续教育培训内容,使经培训的参与施工的乡村建设工匠不仅作为施工员,作为宣传员,积极引导建房户严格按照宅基地面积、建设标准和乡村规划要求进行建设。

四、针对已抬高地基的建房户合理进行处置

指导各县区住建部门,发现存在的超标高、超标准、超宅基地面积、破坏村内道路等安全隐患,及时告知相关部门和施工单位停工整改,整改合格后方可继续施工;对已造成通行受阻、车辆剐蹭、行人易摔倒及已破坏村庄规划、导致邻里矛盾的必须整改:一是由乡镇、村委组织相关部门现场确定原道路标高,二是责令当事人恢复原状、限期整改,三是难以完全恢复的,由根据现场情况灵活处置,但不得随意侵占公共通道,四是处置时配套做好排水设施,五是拒不整改的,由执法部门责令当事人强制恢复。

今后,在规划、设计、审批、巡查各环节加强对道路标高的全链条管控,确保农村公路建设与村镇整体布局协调统一,为群众提供安全、畅通、舒适的出行环境。

以上答复如有不当之处,敬请批评指正。再次感谢您对住房城乡建设工作的关注和支持,欢迎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

临沂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6年5月25日

  
上一条:对市二十届人大六次会议第20260407号建议《关于提升我市老旧小区的整体价值和居住环境持续推进加装电梯的建议》的答复
下一条:对市二十届人大六次会议第20260361号建议《关于全面推行现房销售推动房地产业转型升级的建议》的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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