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类型:A
临建提案字〔2026〕第3号
对市政协十六届五次会议第16050056号
提 案 的 答 复
徐成林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重视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开展全民消防宣传、消防安全培训”的建议
(一)全域开展物业行业消防安全“固本强基”专项培训,夯实物业一线管理力量
2026年以来,我局联合市消防救援支队在全市设立22个线下培训站点,面向所有住宅小区物业项目经理、专职消防安全员开展分层全覆盖培训,课程专门增设高层火灾案例警示教育、53米云梯救援局限科普、超高层疏散自救、防烟面罩实操、消防设施台账规范等内容。截至6月,累计有706名物业项目经理、900名小区安全员专项轮训,同步要求所有高层小区每季度组织物业内部复训,消防控制室24小时值班人员须持证上岗,补齐高层建筑日常管理专业短板。
(二)持续深化“生命通道”专项整治,严控楼道堆物、电动车上楼充电风险
结合高层竖向井道、疏散楼梯火灾隐患特点,全年常态化开展高层楼道杂物、占用安全出口、电动车进楼入户专项清整行动。要求物业落实疏散通道每日巡查、杂物日产日清,新建、存量高层小区分批加装电梯电动车智能阻挡系统,从硬件杜绝电动车入户充电;同步规划高层小区集中充电棚,充电设备全部配备充满自动断电、独立防火分隔,消除楼道起火源头风险。6月份下发了《全市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三)分层组织居民消防演练,普及家庭自救装备
指导县区督促物业服务企业要结合小区实际、完善各项应急疏散预案;加强小区微型消防站建设,强化人员培训、优化装备配备,增强灭火和抢险救援能力;按照“全员额、全通道、全流程”要求,加强对企业重点岗位人员的培训演练、每月25日组织“消防安全警示演练日”活动,提高火灾处置和疏散引导能力。组织小区居民开展应急疏散演练,强化物业应急处置能力建设,定期开展消防应急处置专项培训,重点提升常见火情初期扑救、人员疏散引导等实操技能,提升居民自防自救能力。
二、关于“加强高层建筑外墙保温材料防火性能的安全性防控”的建议
(一)强化源头管控
1.规范建筑市场秩序。深入开展建筑市场专项整治,深化招投标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督促建设单位将建筑保温材料成本纳入项目预算,合理确定招标控制价,大力查处建设单位违法发包建筑保温工程、施工单位转包、违法分包建筑保温工程和挂靠、出借资质、超越资质承接建筑保温工程等违法违规行为,严禁将保温工程肢解发包。对全市所有在建施工项目完成一轮“拉网式”“起底式”摸排。
2.压实建设单位首要责任。要求建设单位健全参建单位检查管理制度,对设计、施工、监理、检测单位进行履约管理,不得明示或暗示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和相关规定。对于重点工程项目,鼓励建设单位委托的检验检测机构到施工现场取样。
3.严格执行规范标准。督促设计单位严格执行《建筑防火通用规范》《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等技术标准规范,在设计文件中明确建筑保温材料的类型、燃烧性能等级及保温系统构造做法。鼓励设计单位优先采用建筑保温系统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施工图审查和消防设计审查要严格对建筑保温材料燃烧性能指标等内容进行审查把关。
4.推广应用绿色建材。规范开展建筑节能技术产品应用认定,外墙保温系统类产品认定证书应注明燃烧、热工、耐候及主要力学性能等信息。用好绿色建材采信应用数据信息库,明确保温材料类绿色建材燃烧性能信息。
(二)加强施工过程控制
1.严格进场检验检测。严格执行见证取样送检管理规定,建设单位或监理单位应当对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活动实施见证,见证人员应当制作见证记录,留存书面及影像证据备查,确保见证取样送检。经检验检测达不到要求的建筑保温材料严禁使用。推广应用智慧工地管理信息平台,督促施工单位上传材料进场、取样、送检、验收等信息,检测机构上传检测报告,建立进场材料电子档案,实现材料信息可追溯。
2.切实发挥监理作用。督促监理企业建立履职尽责清单,明确项目监理机构对建筑保温工程管控要点,督促监理单位履行进场核验、见证取样等制度。鼓励监理企业通过配置智能化穿戴设备、无人机巡查、视频监控等手段,加强保温工程施工监管。
3.严把施工质量关口。要求全市各级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制定监督检查计划,明确保温工程监督抽查节点。督促建设单位组织设计、施工、监理人员做好保温工程技术交底和安全风险告知,严格落实“三检一交”制度,未经监理单位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进入下一道工序施工。
以上答复如有不当之处,敬请批评指正。再次感谢您对住房城乡建设工作的关注和支持,欢迎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
临沂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6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