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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 引 号  004448478/2026-00229  发布机构  临沂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含住房)  公开日期  2026-08-24
 文  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信息名称  对市政协十六届五次会议第16050068号提案《关于优化临沂社区物业收费 减轻居民居住负担的建议》的答复

对市政协十六届五次会议第16050068号提案《关于优化临沂社区物业收费 减轻居民居住负担的建议》的答复

2026-08-24   作者: 点击数:  

办理类型:A

临建提案字〔2026〕第5号

对市政协十六届五次会议第16050068号

提 案 的 答 复

宋茂蕾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优化临沂社区物业收费 减轻居民居住负担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我市持续聚焦物业管理民生痛点,严格落实《临沂市物业管理条例》《山东省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不断规范物业服务收费管理、提升服务质量。目前我市普通住宅前期物业实行政府指导价,按照一至五星服务等级划定收费标准;业主大会成立后实行市场调节价,整体收费定价体系运行平稳。同时,全市深入开展“包小区、帮物业、惠民生”专项行动,常态化推进物业领域突出问题整治,着力化解收费与服务不匹配、公共收益管理不规范等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全力维护广大居民合法权益。

一、关于“减少物业费区域差异、减轻居住负担”的建议

针对群众居住成本问题,市住建局立足行业监管职责,一方面持续督导物业服务企业严格按照合同约定提供服务,严禁擅自提高收费标准、增设收费项目;另一方面结合全市物业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重点排查乱收费、重复收费等违规行为。

二、关于“解决前期物业周期长、业主议价权不足问题”的建议

目前全市已全面推广业主大会电子投票系统,打破时间、空间限制,有效提升业主参与率与表决效率,降低业主组织运行门槛。在实际推进过程中,部分小区业主居住分散、参与意识不强,加之部分业主对表决事项意见分歧较大,导致业主大会迟迟无法成立,前期物业服务模式难以转换。

三、关于“解决服务与收费透明度不足、质价不符问题”的建议

针对物业服务标准模糊、质价不符、收费公示不规范、公共收益管理不透明等问题,我市以服务与收费公开、投诉渠道公开、公共收益公开物业“三公开”为核心,建立业主恳谈会、物业管理联席会、物业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三会”保障机制,以三会联动压实公开责任、化解物业矛盾,同步落实多项监管举措,持续深化行业整治。一是狠抓履约监管,整治质价不符。将质价不符纳入物业专项整治重点,依托物业管理联席会,联动街道、社区及相关部门凝聚监管合力。通过日常巡查、季度检查、投诉核查等方式,督促物业企业依规履行合同;对服务缩水、履约不力的企业下达整改通知,并记入物业行业信用档案,以信用约束倒逼服务提质、价质相符。强化数字监管,规范收益公开。依托全市物业公共收益监管系统,落实公共收益专户管理、统一归集制度。发挥物业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前置调解作用,化解收益公示及使用纠纷,硬性要求物业企业定期公示广告、公共车位等公共收益收支明细,主动接受全体业主监督。目前仍有部分小区存在公示不够细致、公共收益使用不规范等短板。

四、关于“推行‘菜单式’物业服务、弹性定价试点”的建议

目前我市已组织人员赴青岛等先进地市学习相关经验,结合本地物业服务等级、收费标准开展前期调研论证。

五、关于“培育业主自治能力”的建议

结合提案建议,我市已形成街道牵头、社区落实、行业指导的工作机制。一是简化办事流程,各县区街道、社区依托党群服务中心,为业主大会筹备、业委会备案提供一站式指导服务,减少办事环节。二是推广电子投票,全面启用业主大会线上表决系统,有效解决业主参会难、表决难问题。三是强化业务培训,依托“沂蒙红色物业大讲堂”等平台,定期组织业委会、物业从业人员开展法规、财务、沟通技巧等专题培训,提升履职能力。

六、关于“完善纠纷调解、强化联合惩戒与信用体系”的建议

我市立足物业基层治理提质增效,以“三会三公开”制度为重要抓手,持续完善物业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同时筑牢行业信用监管防线,双向发力规范物业行业秩序。一方面构建多层级诉求化解体系,依托业主恳谈会、物业管理联席会、物业纠纷调解委员会“三会”前置议事调解作用,将物业诉调中心、物业行业调解联盟全面融入社区基层治理体系,叠加街道、社区、物业、业主四方联动工作模式,构建“前端一线摸排、中端专业调解、后端闭环办结”的全链条纠纷处置机制,高效就地化解物业服务、物业费收缴等高频民生矛盾;依托12345政务服务热线常态化畅通群众诉求渠道,严格落实接诉即办、全程闭环处置要求,诉求办理质效稳步提升,2026年1-5月全市物业领域12345热线工单同比下降9.9%,群众物业服务诉求压力有效缓解。另一方面从严强化行业信用监管与联合惩戒,我市已将“包小区、帮物业、惠民生”专项活动固化为长效工作机制,常态化落实物业企业季度信用评价、行业“红黑榜”动态管理制度,针对物业服务不达标、违规收费、问题整改不力等失信违规物业项目及企业,分类采取警示约谈、限期整改、信用扣分、公开曝光等监管举措,对严重违法违规、拒不履职的企业,坚决依法清退本地物业市场。

以上答复如有不当之处,敬请批评指正。再次感谢您对住房城乡建设工作的关注和支持,欢迎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

临沂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6年7月1日

  
上一条:对市政协十六届五次会议第16050088号提案《关于解决城区乱停车 提升城市精细化管理的建议》的答复
下一条:对市政协十六届五次会议第16050066号提案《关于加大临沂市住宅小区灾害逃生培训力度的建议》的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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