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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 引 号  004448478/2026-00250  发布机构  临沂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含住房)  公开日期  2026-08-24
 文  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信息名称  对市政协十六届五次会议第16050412号提案关于《关于规范物业管理活动维护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合法权益的提案》的答复

对市政协十六届五次会议第16050412号提案关于《关于规范物业管理活动维护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合法权益的提案》的答复

2026-08-24   作者: 点击数:  

办理类型:A

临建提案字〔2026〕第29号

对市政协十六届五次会议第16050412号

提 案 的 答 复

张士将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关于规范物业管理活动维护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合法权益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规范物业服务合同和物业服务”方面的建议

针对提案提出的严把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备案关、整治前期物业违规行为等建议,我们从源头强化管控,补齐前期物业管理短板。

(一)从严开展合同备案审查。严格落实《临沂市物业管理条例》要求,在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备案环节严格审核服务等级、收费标准、服务内容等核心条款,兼顾业主与物业服务企业双方权益,杜绝高收费、低服务以及不合理约定等问题。同步执行《普通住宅前期物业管理服务等级划分》地方标准,划分一星级至五星级服务等级,配套出台《全市专业化物业服务企业基础服务标准(试行)》,细化9大类数十项服务细则,作为合同审查、履约监管的重要依据。目前《临沂市物业承接查验管理办法》已进入征求意见阶段,将进一步规范新建小区物业承接流程,厘清建设单位、物业企业权责,杜绝开发遗留问题转嫁给物业企业的现象。

(二)完善制度规范合同管理。在《临沂市物业管理条例》基础上,配套出台维修资金、停车管理、信用考核等18项制度文件,全面推行标准化、精细化物业服务合同签订与备案制度。在合同中明确服务权责、服务等级、收费标准、公共收益分配、违约责任等核心内容,从源头厘清各方权责。印发《全市治理物业服务突出问题工作方案》,层层压实工作任务,确保各项监管举措落地见效。目前已完成2885个专业化物业服务小区全覆盖排查,累计检查1883次,整改问题1789个。对履约不力、违规运营的企业进行约谈、通报,目前已约谈物业企业100家,更换项目经理42人,一季度评出黑榜项目28个,累计清退不合格物业企业56家。

二、关于“多方联动推进业委会组建”的建议

围绕加快业委会组建、规范业委会运行、发挥自治作用的建议,以党建为引领,全面激活业主自治效能。

(一)党建引领压实属地责任。印发《深化党建引领基层治理若干机制落实的通知》,在全市推行社区党组织书记“提级述职”、小区重大事项审核、业委会和物业服务企业述职、社区党组织物业工作周例会、社区书记和物业项目经理“接待日”等制度,全面压实属地责任,提升党建引领质效。

(二)属地牵头应建尽建业委会。压实镇街、社区、居委会主体责任,对达到成立业主大会、业委会条件的小区,由属地靠前指导、全程跟进,做到成熟一个、组建一个。对不配合业委会成立的物业企业,将加大力度处罚,并纳入企业信用管理。深入推进“红色业委会”建设,严格人选资格联审,建议业委会党员占比不低于60%,目前全市已规范组建红色业委会2437个。

(三)强化业委会监管与能力建设。常态化开展业委会履职培训,规范议事规则、决策流程,杜绝越权履职、对立物业企业等问题。试点推行业委会经济责任审计,累计发现并整改问题457条,约谈业委会成员83人,对违规人员予以停职、查处处理。依托社区物业周例会、述职评议、周六固定接待日等制度,搭建业主、业委会、物业三方沟通渠道,及时化解矛盾,全年累计通过各类渠道解决群众诉求4000余件。

三、关于“健全服务评估与信用体系,客观评判物业服务质量”的建议

2022年出台的《临沂市住宅小区物业服务质量综合评价指导意见》,已涵盖这项,制定全维度量化考核指标,实行季度常态化考核,考核结果实时公示。下一步,将探索引入第三方专业机构参与物业服务质量评估,保证评价客观公正。将评估、考核结果直接与物业费动态调整、企业信用等级、红黑榜评定挂钩,服务达标可维持或上调收费,服务不达标依规降费,形成良性约束。二是强化信用分级管理。严格执行《山东省物业服务企业信用信息管理办法》,定期公示企业信用等级,今年一季度完成信用评价,划分AAA、AA、A、B、C五个等级,以信用管理倒逼企业规范经营、提升服务。

四、关于“物业费收缴保障机制”的建议

搭建物业纠纷快速处置通道优化纠纷处理流程,设立物业纠纷快速仲裁渠道,简化诉讼环节,提升案件办理及法律文书执行效率,依法维护物业服务企业正常收费权益。实施信用联合惩戒,对无正当理由恶意拒缴物业费、煽动集体拒缴的业主,依规纳入信用惩戒范围,强化约束引导,扭转“服务缩水—拒缴费用”的恶性循环。

五、关于“规范公共收益管理”的建议

统一规范收支管理,我市在全省率先建成公共收益监管平台,明确公共收益核算标准、公示内容、分配方式,允许物业企业依规提取合理管理成本,剩余收益由全体业主共同决定使用方向。全市已开设公共收益专户1277个,规范管控资金3457.27万元。坚持全程公开与专项整治,要求住宅小区定期公示公共收益收支明细,接受业主、社区及主管部门监督。严肃查处侵占、挪用公共收益行为,累计查处违规案例5起,追缴挪用资金53万元,切实保障业主共有财产权益。

六、关于“深化党建引领三方协同,搭建常态化沟通平台”的建议

落实党建引领、三方联动、定期沟通的工作建议,构建长效治理格局。印发了《深化党建引领基层治理若干机制落实的通知》,确立社区党组织统筹协调核心地位,全面推行社区党组织书记提级述职、小区重大事项审核、物业与业委会述职、物业工作周例会等制度。常态化建立业主、业委会、物业服务企业三方沟通会议,同时用好线上线下各类沟通平台,第一时间排查、调处矛盾纠纷,实现问题就地化解。

七、关于“做强行业协会职能,助力行业健康发展”的建议

充分发挥物业行业协会桥梁、服务、自律作用,推进行业整体提质。

(一)常态化开展教育培训。依托行业协会建立专家讲师库,分层分类组织培训,持续开展“公益大讲堂”“送教到县区”“物业访学季”等活动,内容覆盖法律法规、职业素养、服务技能等,累计培训从业人员7万余名。今年6月份组织全市物业项目经理一千人全员轮训,培训完成后统一考核发证。

(二)强化行业自律与黑名单管理。由行业协会牵头开展行业信用评价、行为自律管理,建立从业人员黑名单制度,对服务恶劣、违规违纪的从业人员实行行业禁入。同时引导企业诚信经营、良性竞争,推动整个物业服务行业规范化发展。

以上答复如有不当之处,敬请批评指正。再次感谢您对住房城乡建设工作的关注和支持,欢迎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

临沂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6年7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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