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以来,市住建局紧紧围绕省住建厅和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扎实推进住房城乡建设各项工作,取得积极成效,第六届全国建筑供应链大会在我市举行,保障性租赁住房、人才住房工作受到省委、省政府通报表扬;顺利通过国家三部委海绵城市绩效评价现场复核;沂水县入选全国传统村落集中连片保护利用示范县;承办全省住建领域诉调对接、自建房安全整治、住建系统地震应急演练观摩等现场会。
一、2024年工作总结
(一)城市建设提速增效。全市648个城建重点项目完成投资620亿元。创新开展县城规划建设及公共服务评估,依托评估结果,指导各县实施各类项目235个。印发城市更新行动实施方案,2个片区入选省级城市更新试点片区。全市改造雨污合流市政管网219公里、建筑小区287个,开工综合公园8处,新增海绵城市15平方公里,新建干支线、缆线管廊8.3公里。
(二)公用事业增量扩能。实施供热“冬病夏治”,建成热源项目5个,新增供热能力1080万平方米,新建供热管网21公里、小区供热配套设施221万平方米,整治问题集中小区1716个,配备网格员934名。开展供水“迎峰度夏”行动,解决68个小区水压不足问题,19个水厂完成水质抽样检测。探索水气暖综合服务进社区试点,设立“沂蒙水管家”、供热管家、奥德燃气便民服务中心,实现群众诉求“就近办”“马上办”。
(三)推动房地产企稳回升。新出台3批次28条政策措施,全市完成商品房销售981万平方米,房地产开发投资529.8亿元。多措并举去库存,完成房票安置10610户,发放购房契税补贴8159户、4543.7万元,“以旧换新”认购房屋614套,建设筹集人才公寓7283套,青年社区完成配售2182套。发挥融资协调机制作用,通过审批制确定白名单项目78个,已授信74个、金额140亿元,已获融资66个、到位资金90.41亿元;通过备案制纳入白名单项目44个,已签订合同金额53.88亿元。
(四)建筑业稳中有进。全年完成建筑业产值1371.3亿元、增长5.4%。强化骨干企业帮扶,新晋升总承包特级资质企业1家、总承包一级资质企业2家、专业承包一级资质企业13家。强化“政银企”对接,累计为建筑企业提供融资支持220.37亿元。大力支持建筑业企业外出发展,在新疆组织召开建筑业推介会,全年出省产值185.3亿元,同比增长85.1%。新增绿色建筑1673.16万平方米,新开工装配式建筑344.07万平方米。举办2024中国(临沂)绿色建筑建材产业博览会,签约建材产业招商引资项目16个、总投资105亿元。出台提高房建工程人工费拨付比例、住建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机制等多项制度,开展制度落实年活动,从源头上保障农民工工资发放。
(五)住房保障持续发力。老旧小区改造任务508个、5.5万户全部开工。城中村改造加快实施,申报专项借款项目21个,已全部开工。深入开展回迁安置整治行动,完成回迁安置58个、2.63万套,惠及群众2.29万户。
(六)村镇建设扎实推进。制定重点镇建设实施意见,在浙江大学举办重点镇建设培训班,22个重点镇的320个重点项目完成投资290.7亿元。为吸引青年人创新创业,在全省率先实施重点镇青年社区项目22个、3840套,完成配售843套。农村危房改造竣工881户,超额完成年度任务;实施农村清洁取暖改造4.55万户,争取省级资金1.09亿元;争取省级传统民居保护利用试点24处,培训乡村建设工匠1.3万人次。
(七)物业整治纵深推进。《临沂市物业管理条例》正式实施,制定维修资金管理、信用管理等制度,进一步完善监管机制。深化物业“专项深办”,建立停车难、电梯管理等7类共性问题台账,梳理重点小区523个,已解决419个。加强物业企业监管,评选“红榜”项目331个,“黑榜”项目96个,更换项目经理83人,处罚87家,更换、清退物业企业37家。落实“局班子成员帮包县区、重点街道和百名科长帮包重点小区”机制,深入小区排查解决群众诉求5300余个。深化“齐鲁红色物业建设”,培育省级星级企业3个、示范项目6个、“美好家园”小区6个、党建示范点50个。
(八)安全生产总体平稳。坚持以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为主线,全面开展重大事故隐患、预防高处坠落、有限空间作业、违规电气焊和违法施工等“四个专项”整治行动以及建筑施工大排查行动,全市累计排查整治问题隐患8330个,移交违法违规案件294起,立案219起、经济处罚1465万元。统筹推进燃气安全整治“十大攻坚行动”,累计整改各类问题1.1万处;完成老旧燃气管网改造330公里;全市24家液化气企业全部落实统一配送和随瓶安检,完成管道燃气入户安检174万户。深入推进“打非治违”,全市累计查处黑气瓶1173个、黑窝点34个,刑事、行政处罚79人,处罚金额76.3万元,公开曝光典型案例19起。加强燃气安全宣传教育,刊发46期专栏报道,发布8期燃气安全专题视频,培训从业人员5200余人次。全面完成自建房排查整治,完善房屋安全网格化管理员制度,落实网格化、常态化巡查,组织第三方开展暗访、包保督导、线上巡查20余次,整改问题3100多条。
二、2025年工作打算
(一)坚持量质齐升,聚力推动房地产止跌回稳。围绕“严控增量、优化存量、提高质量”,按照“近期去库存、中期供给平衡、远期构建新模式”目标,全力推动房地产平稳健康发展。一是优化市场供应。坚持抓两头控中间,加大高品质住宅和保障性住房用地供应。坚持熟化不供应,完善地块市政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后再出让。二是多措去化库存。综合利用群团购、房票、人才公寓以购代建、国企去化等措施,进一步促进住房消费、消化库存。三是加力化解风险。巩固保交房攻坚战成果,实行“一项目一方案一专班一县级干部”,用好“白名单”、依法处置等政策措施,加快推进项目建设交付。四是强化秩序监管。严格落实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办法,确保资金全部进入监管账户、用于工程建设,防范新增风险。持续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重拳整治开发、交易、中介等方面问题,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二)坚持市县一体,聚力完善城市承载功能。用好县城规划建设评估和城市体检成果,统筹抓好中心城区和县城建设。一是加快市政设施建设。推进长春路沂河桥改造、温泉高架快速路前期手续,改造合流制管网21公里、小区48个,实现省台账任务“清零”。二是提升公用保障能力。新建改造老旧燃气管网23公里、供水管网16公里、供热管网10公里。继续开展供热“冬病夏治”,新增集中供热配套设施面积170万平方米,更换住宅小区智能物联网燃气表1万户,推进供水总表用户小区改造,实现计量到户、收费到户。三是推进海绵城市建设。坚持系统全域推进,在水系、公园绿地、建筑小区与道路广场等各类城建项目中落实海绵建设要求,力争海绵城市面积占比达55%以上;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管理条例》立法。
(三)坚持稳中提质,聚力促进建筑业争先进位。一是重管理、促转型。鼓励外地企业设立独立法人子公司或与本地优质企业成立联合体,共同参与在临工程建设。支持我市企业通过拓展资质类别或采用联合体等方式,参与高速公路、桥梁隧道、5G基站等领域业务,实现多元化发展。二是强支持、育骨干。聚焦产值过亿元的企业,落实“一对一”帮扶,协调解决企业发展面临的困难和问题,为企业发展营造良好环境。三是搭平台、拓市场。依托市外出施工党委,完善外出施工服务联络机制,定期举办省外推介交流活动,助力建筑业企业“走出去”发展。抢抓国家西部大开发机遇,拓展新疆推介会成果,深耕新疆等西部市场。四是优服务、助发展。积极发挥“政银企”合作平台作用,联合银行系统开展调查研究,主动跟进解决企业融资问题,推动金融赋能建筑业发展取得实效。五是提能效、减排放。全面落实《临沂市推进绿色建筑高质量发展工作方案》,新增绿色建筑1000万平方米,新开工装配式建筑占城镇新建建筑比例达到40%。六是严监管、优环境。深入开展三包一挂、招投标等专项整治,加大违法违规行为通报、曝光、处罚力度,营造公开公平公正发展环境。
(四)坚持安居宜居,聚力改善群众居住环境。一是加快老旧小区改造。完善“政府、市场、居民”共担机制,多措并举筹集改造资金,改造老旧小区158个、1.98万户。二是扎实推进城中村改造。加快第一批21个项目建设,力争建成1392套。三是全面推进回迁安置。压实县区责任,加快建设进度,建成交付项目20个。四是着力发展保障性住房。指导两家收购主体确定首批保障性住房项目;指导各县区制定农民工公寓工作方案,筹集6000个床位。加快人才公寓筹集,年内建设筹集3000套。
(五)坚持以点带面,聚力推动城乡融合发展。一是大力发展重点镇。扎实推进雨污管网、道路、绿化、供水、供气等基础设施建设,力争年底镇建成区主要道路硬化率、供水水质达标率达到100%,镇驻地生活污水处理率达到80%以上。二是持续改善人居环境。计划实施农村危房改造870户,改造农村清洁取暖3.2万户,实现平原地区散煤基本清零目标。三是加强传统村落集中连片保护利用。指导沂水县开展传统村落相关项目建设,探索形成可推广可复制的传统村落保护利用经验。
(六)坚持源头治理,聚力群众诉求降量提质。聚焦物业、房地产、公用事业、农民工工资支付等四个领域,进一步完善各项制度,持续推进由“解决一件事”到“防范一类事”,实现“减存量、控增量”。持续深化物业整治,全力攻坚小区停车难、门禁管理、电梯管理等突出问题,全面提升物业服务水平。坚持系统观念、全局思维,针对群众诉求量集中的县区,成立专项督导帮扶组,会同相关县区逐项制定整改方案,一件一件抓整改、一项一项抓落实。
(七)坚持筑基固本,聚力守牢安全发展底线。一是抓好房屋市政施工监管。扎实开展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全面加强企业安全管理体系建设,深入推进预防高处坠落等专项整治,强化危大工程管控和动火、用电、有限空间等特殊作业管理,规范关键岗位人员履职行为。二是抓好城镇燃气安全。持续开展燃气安全专项治理工作,开展燃气风险隐患排查和整治,加强安全培训教育,加大安全用气宣传力度,筑牢燃气安全防线。三是抓好自建房管理。有序开展自建房安全整治“回头看”,查漏补缺、动态清零,巩固整治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