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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 引 号  004448478/2026-00214  发布机构  临沂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含住房)  公开日期  2026-08-24
 文  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信息名称  对市二十届人大六次会议第20260143号建议《关于进一步破解老旧小区加装电梯难题的建议》的答复

对市二十届人大六次会议第20260143号建议《关于进一步破解老旧小区加装电梯难题的建议》的答复

2026-08-24   作者: 点击数:  

办理类型:A

临建建议字〔2026〕12号

对市二十届人大六次会议第20260143号

建 议 的 答 复

贺琪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破解老旧小区加装电梯难题的建议》收悉,我们对您提出的建议逐条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强化政策保障,破解‘意见统一难’问题”的建议

《临沂市既有住宅加装电梯管理办法》(临政办字〔2022〕9号)第三条:“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应遵循业主自愿、民主协商、依法合规、保障安全、属地管理、政府扶持的原则”。在实际执行中严格遵循业主自愿、民主协商的原则,鼓励各街道牵头建立“社区+业委会+物业+居民代表”四方协商机制,吸纳住建、市场监管等部门人员及专业律师、工程师等多方力量,提供政策咨询、技术指导、矛盾调解“一站式”服务。定期开展加梯政策宣讲会、意见恳谈会,形成问题收集、协商、反馈的闭环管理,积极推进这项惠及民生的工作顺利开展。

二、关于“规范费用分摊机制”的建议

《临沂市既有住宅加装电梯管理办法》(临政办字〔2022〕9号)第十条已有明确,“本单元同意加装电梯的业主应当就下列事项达成书面协议:...(二)加装电梯工程预算及建设费用分摊筹集方案;...(四)电梯投入使用后的运行能耗、维修保养等费用的分摊筹集方案;(五)财政补助资金的分配使用”。因此,在加装电梯前,需要本单元同意加装电梯的业主就各种“费用分摊”事项经民主协商达成书面协议,以保证电梯加装过程和后期维护有据可依。

三、关于“健全管理机制,破解‘后期运维难’问题”的建议

《临沂市既有住宅加装电梯管理办法》(临政办字〔2022〕9号)第十条:“本单元同意加装电梯的业主应当就下列事项达成书面协议:...(四)电梯投入使用后的运行能耗、维修保养等费用的分摊筹集方案”;第二十条:“出资加装电梯的业主为电梯共有人,可以共同委托物业服务企业或具有相应资质的其他管理人管理电梯,受托人履行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特种设备使用单位相关义务。共有人未委托的,由共有人或实际管理人履行管理义务,承担相应责任”。我局鼓励电梯共有人委托小区物业公司或引入专业电梯管理公司承接电梯运维管理工作,探索由电梯企业或第三方专业机构负责电梯终身维保的“全包”模式,明确维保责任和资金来源,推动建立电梯运维监管平台,对已加装电梯的运行状态、维保记录进行实时监管,保障居民出行安全。

下一步,市住建局将继续加强与财政、市场监督管理等部门的协调配合,共同推进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作,切实解决老旧小区居民上楼难问题,提升居民的幸福感、获得感和安全感。

以上答复如有不当之处,敬请批评指正。诚挚感谢您对住建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真诚欢迎您在今后的工作中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祝您身体健康、工作顺利!

临沂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6年5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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