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类型:A
临建提案字〔2026〕第11号
对市政协十六届五次会议第16050149号
提 案 的 答 复
钮中元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破解业委会成立困境 提升物业服务水平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降低成立门槛,提供全程赋能支持”建议
(一)推行“业委会成立便利化”改革
我局在《临沂市物业管理条例》框架下,已明确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应在符合召开首次业主大会会议条件后60日内组建业主大会筹备组,对筹备组组建、业主代表推荐等程序作了详细规定。同时,在全市住宅小区持续推广“沂蒙红领通”电子投票系统,业主通过微信小程序即可完成身份核验和线上投票,有效解决投票参与难、身份核验难、统计核算难等问题,下一步,我局将按照上位法的要求,研究探索出台《临沂市业主大会和业委会成立指引》,进一步细化简化启动程序。
(二)建立“社区业委会孵化中心”
目前,我局开展了“包小区、帮物业、惠民生”活动,组织全市住建系统1929名干部职工帮包小区,扎实抓好物业服务质量提升、业委会组建指导等工作,一季度解决诉求1211个,整改安全隐患162项。联合组织部门推进城市社区“红网”工程,指导社区党总支、小区党支部推动业委会成立,选配楼长和单元长,累计达到6.1万人。下一步,我们将进一步联合组织部、社工部等部门,明确在街道层面配备物业管理专职人员的具体要求,确保业委会指导服务在基层有人抓、能落地。
(三)强化对物业公司的行为约束
依托“山东省物业企业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我局已建立覆盖全市物业服务企业的信用等级评价体系,每季度公布评价结果。今年一季度,全市有效承接项目的物业服务企业共572家,其中AAA级43家、AA级10家、A级46家、B级431家、C级42家。同时,每季度开展全市住宅小区物业服务质量量化考核,评选出红榜项目117个、黑榜项目29个,清退物业企业13家。此外,推进全市治理物业服务突出问题”整治工作,今年已检查小区2018个,发现并整改问题1939个,约谈物业企业126家,更换项目经理47人。下一步,我局将研究探索将业委会成立情况纳入信用评价与量化考核体系。
二、关于“明确法律地位,强化运作保障机制”建议
(一)探索赋予业委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您提出的这一建议具有前瞻性和实践价值。目前,业委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赋码工作涉及国家和省级层面的法规制度调整,我局正积极跟踪学习外地先进经验,会同相关部门开展可行性研究,积极向上级部门争取政策支持。
(二)建立多元化经费保障体系
《山东省物业管理条例》第三十五条规定:业主大会与业主委员会的活动经费及执行委员、成员的报酬,从业主共有部分的收益中提取或者由全体业主承担,具体办法与标准由业主大会决定。《临沂市住宅小区公共收益管理实施细则(试行)》明确:公共收益按照业主大会的决定用于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日常工作经费和业主委员会成员的工作补贴。省、市各级关于业委会规定,为业委会的经费提供了制度保障。
(三)实施业委会成员能力提升计划
依托市物业协会建立专家讲师库,市级每个季度开展“红色物业大讲堂”,通过部门、街道、企业多层次开展培训,每年实现7万余名物业从业人员培训全覆盖。下一步,我局将联合市委组织部门,探索对业委会成员开展专项培训,全面提升其依法履职能力。
三、关于“构建协同共治的社区治理新格局”建议
(一)建立“物业—业委会—社区”三方联席会议制度
我局积极推动社区党组织领导下的社区居委会、业委会、物业企业“三方联动”机制,已建立物业公司每半年向业委会和社区报告工作、小区重大事项社区党组织审核、社区物业周例会、物业项目经理“接待日”等制度,全面压实属地责任,把矛盾解决在基层,化解在萌芽。
(二)推行“党建引领下的红色业委会”建设
您“鼓励支持党员业主参选业委会”的建议与我市现行政策高度契合。在业委会选举中,我市明确要求建立纪检、组织、民政、住建等部门人员联审把关机制,鼓励引导党员参选,提高党员占比。在社区治理层面,我市已印发实施“红网工程”深化党建引领小区治理15条措施,推动2.2万名执法、民生保障力量下沉网格开展工作,构建共建共治共享的社区治理格局。下一步,市住建局将进一步健全“沂蒙红色物业”建设体系,持续加大业委会组建指导力度,扩大“红色业委会”覆盖面,形成“党建引领、社区抓总、各方联动、物业先行”的治理格局。
以上答复如有不当之处,敬请批评指正。再次感谢您对我市城市建设工作的关注和支持,欢迎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
临沂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6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