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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 引 号  004448478/2026-00236  发布机构  临沂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含住房)  公开日期  2026-08-24
 文  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信息名称  对市政协十六届五次会议第16050242号提案《关于推进临沂市高品质住宅建设的建议》的答复

对市政协十六届五次会议第16050242号提案《关于推进临沂市高品质住宅建设的建议》的答复

2026-08-24   作者: 点击数:  

办理类型:A

临建提案字〔2026〕第15号

对市政协十六届五次会议第16050242号

提 案 的 答 复

张兴隆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推进临沂市高品质住宅建设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以《指引》为纲,完善政策协同体系”的建议

(一)研究制定提升标准。在前期系列政策措施的基础上,1月9日,会同资规部门出台《临沂市高品质住宅品质提升指导标准》,明确提出高品质住宅应达到绿色建筑二星级及以上等级要求或3A级住宅性能认定标准,绿色建材应用比例不低于50%;建立户内数字家庭系统、设置户外智慧安防系统等技术要求,鼓励高品质住宅项目在现有标准的基础上进一步提升建设水平,也为今后高品质住宅项目的认定和监管审批提供了指导和遵循。

(二)明确土地供应条件。对拟出让的高品质住宅地块,提前完善市政基础设施及公共服务设施,将容积率≤1.5、层高≥3.15米等刚性指标纳入土地出让条件,对空中花园、架空层、双大堂等特色空间给予容积率不计容奖励,在规划条件中明确商品住宅规划设计品质标准;在建设条件意见书中,细化建筑设计、市政环卫、园林景观、施工质量管控及物业服务提升等具体要求,以源头管控锁定品质。截至目前,已出让的37块高品质住宅用地,已开工25个,其中2026年开工7个。

二、关于“以《指引》为标,提升房产市场品质”的建议

(一)打造绿色生态园林。刚性要求高品质住宅绿地率需达到35%及以上,鼓励采用屋顶绿化、空中花园、墙面垂直绿化等多种方式,形成多层次、立体的绿化景观效果,营造宜居的住区环境。小区应进行海绵城市专项设计,可渗透地面面积比例不应小于35%,下凹式绿地、雨水花园等有调蓄雨水功能的绿地和水体的面积之和占绿地面积的比例应达到40%。

(二)培育标杆示范项目。组织房企认真落实省市高品质住宅建设指引,积极申报省级、市级高品质住宅项目试点,成立专家指导小组逐项目指导帮助落实建设标准,兰山区云栖玺悦、颐和玺悦、云栖天境、兴程金泰华章、润地上府项目,河东区奥正诚园、奥正雅园项目先后入选省级试点,有效带动全市住房品质的提升,满足了群众改善性和多样性购房需求。2026年以来,组织房企赴济南、西安、郑州、合肥、苏州等先进城市,开展高品质住宅考察学习,实地观摩30余个标杆项目,学习先进建设理念、创新开发模式、规划设计思路及精装交付运营经验。近期,还将组织全市住建系统召开高品质住宅现场观摩会。

三、关于“以《指引》为尺,强化全流程监管效能”的建议

(一)分级管控择优提升。《建设指引》采取差异化的指导,表述为“应”的为刚性基础达标条件,原则上必须全面满足,表述为“宜”的为品质优化提升项,鼓励开发企业结合项目定位、成本投入、产品定位择优落地实施。今年出台的《提升指导标准》在《指引》基础上又进行了进一步的提升,优先在改善型、高端住宅项目对标建设,引导住宅品质分层提质、梯度升级。在项目推进过程中,市住建局不定期组织专家开展现场指导服务及常态化专项检查与随机抽查,围绕规划设计、施工图审查、精装方案优化等核心环节精准指导,助力企业提升项目设计和建设标准。严格落实我市先验房后收房管理办法,推行两阶段分户验收、业主开放日等举措,确保高品质住宅各项指标落实到位。

(二)开展试点项目评选。根据省市高品质住宅相关政策文件,制定临沂市高品质住宅项目评选办法,会同自规、城管部门,从各自领域抽调长期从事规划设计、建筑设计、园林绿化、质量管理、物业运维等方面的专家44人,成立临沂市高品质住宅项目专家库,随即抽调专家成立专家指导组,对申报高品质住宅试点的项目进行评选,并择优推荐至省住建厅申报省级试点。同时对前几批次的试点项目开展“回头看”,确保项目严格落实高品质住宅建设标准。目前,评选方案已制定完成,正在修订完善。

(三)建立沟通协调机制。将高品质住宅项目纳入市领导“四下基层”范围,市领导亲自帮包项目,解决项目存在问题,督促项目加快建设;建立市级帮包服务机制,由市政府办公室副秘书长牵头,住建、自规、城管、审批、金融监管五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为组长,成立5个联合帮包服务工作组,每月开展一次帮包服务工作,逐项目对接和协调推进项目开工建设。通过不定期召开座谈会、面向房企和群众开展调查问卷等方式,及时研究解决项目推进中出现的问题和困难,精准掌握市场需求和群众诉求。

以上答复如有不当之处,敬请批评指正。再次感谢您对住房城乡建设工作的关注和支持,欢迎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

临沂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6年7月1日

  
上一条:对市政协十六届五次会议第16050242号提案《关于进一步推动我市高品质住宅建设的建议》的答复
下一条:对市政协十六届五次会议第16050200号提案《关于创新机制推动我市老旧小区微改造的建议》的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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