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类型:A
临建提案字〔2026〕第22号
对市政协十六届五次会议第16050292号
提 案 的 答 复
李守朔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规范管理居民小区电动自行车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严‘堵’安全漏洞,扎牢管理的红线和底线”的建议
我局将电动自行车安全管理纳入物业管理核心内容,坚决防范进楼入户、飞线充电等风险。强化智能技术防控,杜绝车辆进楼入户。一是全市部署推进电梯阻车系统安装改造,以高层住宅小区为重点实现应装尽装,当前累计安装电梯阻车系统22760台;明确梯控改造时序目标,2026 年完成50%电梯梯控加装,2027年实现95%覆盖。设备搭载AI识别报警功能,识别电动车后自动阻断电梯关门、声光预警并同步推送预警信息至物业监控室,从源头阻断车辆上楼。同步指导有条件小区在单元入口设置U型桩、坡道护栏等物理隔离设施,兼顾阻车功能与婴儿车、轮椅正常通行需求。二是压实物业巡查职责,常态化整治飞线充电。督促各物业企业设立专职安全巡查人员,将楼道、外墙、单元门前区域纳入每日巡查范围,对私拉乱接飞线充电行为第一时间劝阻、现场清理并建立隐患台账闭环整改;对多次劝导拒不整改的住户,联合社区、消防救援机构上门处置、清理违规线缆,形成巡查劝阻、联合执法的完整处置链条。三是全域铺开警示宣传,筑牢居民安全意识。要求物业企业在单元门厅、电梯轿厢、楼道墙面统一张贴电动自行车禁入、禁充警示标识,依托小区业主微信群、线下公告栏持续推送火灾事故警示案例、居家安全逃生指引,多渠道开展常态化安全提示,强化群众风险防范认知。
二、关于“建设‘疏’导设施,提供合法、充足、方便的替代方案是解决问题的根本”的建议
您提出科学规划充停场地、规范充电运营管理、动态扩容充电设施的疏堵治本举措,我局严格按照《临沂市住宅小区电动自行车充电设施和停放场所建设管理工作方案》统筹推进配套建设,坚持 “疏堵结合、以疏为主”,全面扩充合规充电供给。市住建局牵头制定专项建设管理方案,组织开展“扫楼式”小区充电需求摸排,按照小区实际分类施策、能建尽建。全市住宅小区电动自行车保有量约153万辆,按照省级标准应配套充电端口30.8万个;目前已建成48.29万个,车桩配建比达1∶3,超额完成省级配建目标。一是依据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临沂市建设工程配建停车设施指标与准则》、省住建厅《既有住宅小区电动自行车充停场所建设技术导则(JD37-002-2025)》相关规定,指导小区盘活地下车库非机动车区域、闲置边角空地、楼栋架空层等空间规范修建集中充电棚。严格落实实体墙防火分隔、防火门封闭管控、消防器材配齐配足等硬性防火标准,全面推广具备充满自停、过载断电、漏电保护功能的智能充电桩,同步配套烟感温感报警、自动灭火等消防设施,满足提案提出的防火建设规范要求。二是依据发改部门《关于居民住宅小区电动自行车用电价格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全面规范第三方运营企业收费行为,督促所有充电点位落实明码标价制度,电费、服务费分项公示、分开计价,严厉查处超额收费、不明码标价等违规行为,保障居民充电成本合理惠民。三是对照《临沂市建设工程配建停车设施指标与准则》管控要求,将电动自行车充电设施配建纳入新建小区规划审查、竣工规划核实环节,严格执行规划配建比例;同步结合小区车辆保有量增长趋势,动态评估充电缺口,推动老旧小区、存量小区持续扩建充电棚与充电端口,持续提升充电设施供给容量。同时拓宽资金筹措渠道,经业主表决同意后,可使用小区公共收益、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用于充停设施新建、改造,减轻居民资金负担。
三、关于“健全长效管理机制”的建议
围绕您提出的完善小区管理公约、车辆登记标识、常态化联动执法、智慧化管理四项长效治理措施,我局持续健全全链条管控机制。一是完善小区自治管理规则,将电动自行车规范停放充电纳入物业服务质量考核与物业信用评价体系,倒逼物业履职尽责。下一步将指导各小区由社区、物业、业委会牵头组织业主议事,制定《小区电动自行车管理公约》,清晰划定各类禁止行为、分级惩戒措施及物业、业主、社区各方管理责任,经业主大会表决通过后全小区公示执行。二是推行车辆实名分类管控,逐步试点小区电动自行车实名登记备案制度,为业主车辆发放专属识别通行标识,区分业主自有车辆与外来流动车辆,实现停放充电精细化管理;同步探索“一车一池一码”数字化管理模式,绑定电池、充电桩、车主信息,实现安全隐患精准溯源。三是健全多部门联合执法机制,明确物业日常巡查劝阻主体责任,对拒不整改的违规停放、充电行为及时上报消防、公安部门;建立住建、消防、街道、社区、派出所常态化联合检查机制,定期开展小区专项整治,对屡教不改的违规行为依法处置,形成刚性监管震慑。四是提升小区智慧安防与应急处置能力。督促物业完善充停场所24小时视频监控、烟火智能预警设备,配齐灭火器、消防软管卷盘等消防器材;制定电动自行车火灾专项应急预案,定期组织隐患排查、消防实操演练,提升物业工作人员初期火灾处置能力。
四、关于“加强宣传与教育”的建议
针对提案提及的消防执法、技术标准、联合整治等工作事项,我局主动对接市消防救援支队,将宣传教育作为治理核心抓手,同步完善配套管理制度、开展联合隐患排查,一体推进小区电动自行车规范化管理。专门印发《临沂市住建局致广大业主的安全提示》,督促全市各物业服务企业在单元楼道、小区出入口、充电棚等醒目位置全面张贴公示,持续推送安全警示内容。同步构建住建、消防、街道、社区、物业五级联动工作机制,一方面常态化开展联合普法宣传、消防实操体验活动,邀请消防人员进小区开展防火知识宣讲、现场演练,普及家庭防火、电池安全、初期火情自救互救知识;另一方面对拒不整改的违规行为依法处置,做到柔性宣传引导与刚性执法约束并重,营造全民规范停放充电的共治氛围。
下一步,市住建局将持续立足本职,细化管理举措,常态化开展小区电动自行车隐患排查整治,持续优化充电设施布局与智慧化管理水平,不断提升小区电动自行车管理水平,为居民营造安全、有序、便捷的居住环境。以上答复如有不当之处,敬请批评指正。再次感谢您对住房城乡建设工作的关注和支持,欢迎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
临沂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6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