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类型:A
临建提案字〔2026〕第25号
对市政协十六届五次会议第16050338号
提 案 的 答 复
丁慎强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强化电动自行车安全管理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全力推进设施建设,从源头破解‘充电难’”的建议
我局始终把住宅小区电动自行车充电设施建设作为民生工程、安全工程、底线工程抓紧抓实,牵头制定《临沂市住宅小区电动自行车充电设施和停放场所建设管理工作方案》,组织各县区开展“扫楼式”需求摸排,建立需求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实行分类施策、能建尽建、应建尽建。对新建商品房小区,严格落实充电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同步交付要求,未达标准不予竣工验收;对老旧小区,结合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同步规划、同步补齐充电设施;对空间紧张小区,积极挖掘闲置场地、推动跨区域共享充电资源,最大限度满足群众就近充电需求。经全面摸排,全市住宅小区电动自行车保有量约153万辆,按照省级配建标准1∶5应建充电端口约30.8万个。截至目前,全市已建成充电端口48.29万个(含小区外1.57万个),配建比例达1∶3,超额完成阶段性建设目标,3565个住宅小区实现充电设施基本全覆盖,有效从源头减少飞线充电、楼道充电等违规行为。
二、关于“压实物业管控责任,全链条强化日常监管”的建议
我局坚持“三分建、七分管”,将电动自行车安全管理纳入物业服务质量考核和企业信用评价体系,倒逼物业服务企业履职尽责。督促物业企业组建专职安全巡查队伍,对小区楼道、安全出口、消防通道、集中充电区开展全天候、常态化、拉网式巡查,及时劝阻、制止、上报飞线充电、占用消防通道、进楼入户等违规行为。同时,强化技防物防建设,市住建局专题召开全市物业领域重点工作会议,专项部署电梯阻车系统安装与梯控智能化改造工作,目前全市住宅小区已安装电梯阻车系统22760台,实现高层小区全覆盖;明确梯控改造目标,计划2026年完成50%电梯梯控安装,2027年实现95%覆盖,从技术层面坚决遏制电动车上楼。指导物业企业通过小区公告栏、业主微信群、楼宇广播等载体,常态化开展安全警示教育,普及违规充电风险知识,引导居民自觉规范停放、安全充电。
三、关于“规范充电收费行为,切实减轻群众经济负担”的建议
积极配合市发改委、市市场监管局完善充电服务价格形成机制,明确充电费用由电费+服务费构成,电费执行政府定价,服务费实行市场调节价,必须分别标示、分别计价。督促物业企业协助充电运营企业做好明码标价工作,在充电现场、小程序、公众号等醒目位置公示收费标准,主动接受居民监督。支持业主委员会、物业企业通过公开择优方式引入信誉好、服务优、价格合理的运营企业,协商制定优惠服务费标准,畅通12345、12315投诉举报渠道,对高投诉、高违规主体实行重点约谈、从严监管,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四、关于“主动协同配合,凝聚全链条监管合力”的建议
电动自行车安全治理涉及部门多、链条长,我局始终坚持履职不缺位、配合不推诿、工作不松劲。对提案中涉及的安全专项整治、执法处罚、生产销售源头监管、财政补贴、电价政策、规划审批等不属于我局直接职能范围的工作,我局将主动靠前、积极衔接、密切配合,全力对接市应急局、市消防救援支队、市市场监管局、市发改委、市财政局等部门,协同开展联合检查、专项整治、政策完善、宣传引导等工作,推动形成源头管控、部门协同、属地负责、物业落实、群众参与的全链条治理格局。
下一步,市住建局将继续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持续压实监管责任、细化工作举措、健全长效机制、狠抓落地见效,不断提升住宅小区电动自行车建设管理与安全防范水平,切实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全力守护居民生命财产安全,为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的民生保障。以上答复如有不当之处,敬请批评指正。再次感谢您对住房城乡建设工作的关注和支持,欢迎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
临沂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6年7月1日